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1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应当备而不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