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1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立法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立法项目名称;

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报法制工作部门审核时间;

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以下简称部务会议)审议时间或者上报国务院时间;

其他需要列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