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条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直属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