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