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第五章 道路执法基本规范 第八节 查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违法行为 第六十二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第六十二条 第五章 道路执法基本规范 第八节 查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违法行为 第六十二条 对于未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注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和运输路线、时间等事项运输的,应当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调查取证,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引用法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