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第四章 道路执勤基本规范 第二节 疏导交通堵塞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道路执勤基本规范 第二节 疏导交通堵塞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发现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者堵塞的,应当在距现场最近的出口提前实施分流;造成单向长时间堵塞且分流有困难的,应当在对向道路实施借道通行分流管制措施。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