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1995年) 第二章 行政执法 第九条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199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行政执法 第九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需经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经考核获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 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由交通部统一制定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或者交通部直属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且负责年度审核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