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下列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填写《交通行政处罚结案报告》(附件十四): 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决定完毕的; 申请人民法院或者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执行的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的; 对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