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三十八条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三十八条 对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