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 第五章 调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调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