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协定(2007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总则

根据本协定,建立秘书处。秘书处为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以下简称亚信)常设机构,根据2002年6月4日签署的《阿拉木图文件》、2004年10月22日签署的《亚信程序规则》和本协定及作为其不可分割部分的《亚信秘书处财务规则》的规定行使职能。

秘书处设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东道国)阿拉木图市。

秘书处工作语言为英语和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