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符合分级诊疗相关规定,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