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 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预警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 信息基本情况描述; 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 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 截至信息报送时,已知晓该信息的单位/人员范围; 建议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