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200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

事件发生单位概况;

事件发生时间;

事件简要经过;

初步估计的危害和影响;

已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