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条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义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