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分级诊疗相关规定,与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