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四条 实体医疗机构或者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申请互联网医院的第三方,应当为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