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六条 鼓励城市三级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与偏远地区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