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三条 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在提供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服务时,不得收取服务费、手续费、技术支持费等任何费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的必要费用,由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与支付机构协商承担,不得转嫁至捐赠人或者慈善组织。 引用法条 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