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2014年) 第五章 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2014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