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 第五章 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解除或者提前解除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回避。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