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