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行为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