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