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