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