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202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档案库房应当远离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和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得毗邻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不宜设置在地下。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