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县、项目村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符合本专项支持方向,避免重复建设、过度超前建设、投资浪费等。项目县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根据村庄区位、地形地貌、气候、人口聚集程度、生产生活习惯、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条件等合理确定重点建设任务,不搞千村一面。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