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做好项目筛选、项目储备以及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部负责各省和美乡村建设方向投资建议计划初审,牵头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监管和考核评估工作。
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