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乡村护林员在完成规定护林(草)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依规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下经济等林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增加个人收入。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