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积分并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积分并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乘用车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仅限其在当年度使用,不得再次交易。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