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补助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