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年)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五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五条 农业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