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向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表,包括作物种类和品种名称,申请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国籍,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育种者)等内容。

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品种、承担单位、抗性表现、品质、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转基因检测报告。

转基因棉花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