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 第六章 品种退出 第三十六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品种退出 第三十六条 审定通过的品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的; 种性严重退化的; 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的。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