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1至2种农作物。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