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
  3. 第一章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1至2种农作物。
目录 第一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