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贴息政策 第九条 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贴息政策 第九条 贴息时间:每年办理贴息的时间为当年7月份,过期不予办理。贴息周期为上年6月21日至本年6月20日(2010年贴息周期为2009年9月21日至2010年6月20日)。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