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202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16年印发的《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基础〔2016〕74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