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202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确定的领域和方向;
符合国家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五年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按照有关规定,项目依法合规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核准或备案,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符合年度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确定的领域和方向;
符合国家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五年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按照有关规定,项目依法合规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核准或备案,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符合年度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