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安排范围和补助标准 第四条 本专项支持范围如下: 第五条 本专项主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提高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方向包括: 第六条 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分别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45%、45%控制。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