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专项投资,应当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截留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