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一章 總綱 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十五條 第一章 總綱 第十五條 國家用經濟計劃指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造,使生產力不斷提高,以改進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鞏固國家的獨立和安全。 第十四條 目录 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