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50年) 第三章 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50年) 第十一條 第三章 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條 目录 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