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第七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七條 軍士和兵的現役期限規定如下: 陸軍、公安軍的軍士和兵服現役三年; 空軍、海岸守備部隊、公安軍艦艇中的軍士和兵服現役四年; 海軍艦艇部隊的軍士和兵服現役五年。 第六條 目录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