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53年) 第一條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各民族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