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六章 包装、运输与贮藏 第三十七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包装、运输与贮藏 第三十七条 易破碎的药材应使用坚固的箱盒包装;毒性、麻醉性、贵细药材应使用特殊包装,并应贴上相应的标记。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