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九章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九章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六十二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六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第六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如实反映依法举借债务情况,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