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六十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第六十五条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六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如实反映依法举借债务情况,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替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债融资。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