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教育部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订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组织审定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依据考试标准拟定考试大纲;
组织命制笔试和面试试题,建设试题库;
制定考务管理规定,研发和维护考试管理系统;
组织考务工作,培训技术人员;
组织阅卷,负责考试成绩管理与评价;
指导、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实施工作。
依据考试标准拟定考试大纲;
组织命制笔试和面试试题,建设试题库;
制定考务管理规定,研发和维护考试管理系统;
组织考务工作,培训技术人员;
组织阅卷,负责考试成绩管理与评价;
指导、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实施工作。